2007年4月1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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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贪官之友察腐败之源
蒋宜

  “欲知其人,视其朋友。”4月11日《浙江法制报》就用这样的视角做了一篇报道——因犯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的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以广交朋友出名,他的“朋友”分为“老板朋友”和“女朋友”两类,前者为其提供贿款,而后者则挥霍这些贿款。
  这实在是个很精准的视角,一眼就看穿了贪污腐败的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你不妨仔细想想,早几年的贪官如陈希同、王宝森、胡长清,近期的贪官像刘志华、邱晓华、何闽旭,哪个不是交“友”甚广,哪个交的“朋友”不是这两类,而又有哪个对“朋友”的分工不是如此这般?吃透了贪官和“朋友”之间的关系,也许就能找到破解腐败顽疾的关键点。
  从表面上看,贪官以权敛财、以财换色,似乎以钱买权的“老板朋友”是这条腐败链的源头。若不是他们相中了贪官手中的权力为己谋利,“心甘情愿”地送上钱财,怎么会“惯”得贪官视权钱交易为生财之道?
  然而,从现有的案例来看,贪官们搜刮来的财富有不少都流进了“女朋友”的腰包,似乎讨“女朋友”欢心才是他们“卖权”的目的。据有关部门统计,领导干部腐败60%以上都跟“包二奶”有关,在被查处的贪官中95%的人都有情妇。而且,大凡有情妇的已经落马的贪官,其包养情妇(二奶)的费用都是公款或不义之财。你想啊,仅凭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有几个官员能玩得起这样的“高消费”,更何况有的贪官还养了不止一个情妇?不动用公权力,怎么能建起博美人一笑的“金库”?
  如此看来,倒是“女朋友”的需求为贪官腐败提供了厚动力,是情妇“逼”出了贪污贿赂。
  可是,这样的结论怎么如此眼熟,像极了古时昏君惯用的开脱之词——“红颜祸水”。可惜,这样的说词恐怕也不怎么站得住脚。虽然情妇在贪官的腐败生涯中扮演了十分不光彩的角色,但是,毕竟手握大权的不是她们,能够化公权为私利的也不是她们,她们充其量只能充当贪腐的导火索、加速器、中转站,甚至洗钱机器;她们出卖色相所获得的,也只是贪官“卖权”所得“收益”中的一部分。
  那么,在这个“贪污受贿→养情妇→更疯狂地贪污受贿”的恶性循环中,症结到底在哪里?我认为,还是得回到对“朋友”的认知上。蜀汉史学家、教育家谯周说过这样一句话:“交之道,犹素之白也;染以朱,则赤,染以蓝,则青。”也就是说,交友之道原本就像白布一样,最终它会呈现什么颜色,全看你用什么染料去染。而对于贪官来说,送钱的“老板朋友”和花钱的“女朋友”都只是这块“布”最后呈现出的颜色,选择“染料”的却是贪官自己。
  所以,腐败链不管循环了多少个套,其根源还在于贪官自身,其起点就是官员的道德和法律底线的失守。像许晓刚这样,他会交上“老板朋友”,说到底是为了满足内心非分的物欲;他会用重金讨好“女朋友”,说到底是心头的“色欲”在作祟。然而,一旦交上这样的“朋友”,他也就踩进了贪腐的泥淖。起初可能是“一念之差”湿了“第一脚”,然后心存侥幸索性“伸一脚”,到最后身边围满了送钱的、花钱的“朋友”,他也就浑身污泥而不能自拔了。
  因此,要从根子上破解腐败,就要对掌握着公权力的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从高从严要求。“门内有君子,门外君子至。”只有我们的领导干部们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价值观,才能自觉用道德和法律控制住自己的非分欲望,才能远离“腐败朋友圈”,才能清正廉洁地为人民服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特别强调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其中一方面就是:“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这就是重塑“官德”、反腐倡廉的一个准确的切入点。